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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该《工作指引》对优化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更好地发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以下简称“一站式”平台)的功能,解决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该《工作指引》于2024年1月30日正式施行,“一站式”平台将同步更新升级。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负责人就出台《工作指引》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本院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制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完善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方便当事人运用信息化平台解决国际商事纠纷,最高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工作指引(试行)》,现予以印发。 本通知自2024年1月30日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征集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